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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星期五是菲姐學校的裝扮日,低年級的學生可以裝扮成最喜歡的書中人物。一個月前老師開始提醒,我就開始幻想菲姐可能會想要巧虎,peppa pig, Micky ..之類的,我要去哪裡找來給她啊!後來終於面對現實,鼓起勇氣問菲姐,她想要扮什麼人物?她回答是"不可以吃我的妹妹"裡面的小紅帽,我問為什麼?她說因為他很漂亮又勇敢。

本來是想要直接買現成的服裝,後來想想,不過是一件斗篷披肩,應該可以試著做吧。於是去文具店買了不織布,用我國中家政課僅存的縫紉記憶,連續2個晚上的女紅日子。不織布好處是夠立體,拼接也容易。

星期四晚上我拿出來菲姐超高興的,我告訴她,是媽咪親手做的喔,她用力的抱著我說"謝謝媽咪,我好喜歡。" 真是讓人瞬間融化啊!!

或許買成品的會更漂亮,更省時省事。但卻少了那個過程,少了那份深刻記憶,然後會成為眾多服裝的其中一件。

沒想到媽媽也要隨時接受來自學校的挑戰啊。希望下次出題不要太難!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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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eck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